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尤溪县商务局
乙方:新浪(厦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6]SMJC[CS]2019003-1的尤溪县商务局尤溪县促进地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899 | 其他商务服务 | 尤溪县商务局尤溪县促进地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服务 | 1 | 次 | 国内 | 398000 | 398000 | 新浪 | 优质服务 | 无 | ||||
合计: | 39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闽中电子商务产业园;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预付款 |
2 | 60 | 进度款 |
3 | 20 | 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尤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万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布甲方广告,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3]如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须在本合同单项服务完成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确认乙方已完全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了相应的服务。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具体执行合同以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具体执行排期表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确认排期邮件为准; [6]甲方授权代表: ;邮箱: ;乙方授权代表: 陈若芸 ;邮箱: chenruoyun@fjmail.sina.com.cn ;如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更换授权代表的,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提前通知相对方;若未及时通知的,仍视为有效确认; [7]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0%的预付款,即79600元;2019年11月20日前支付60%进度款,即238800元;于项目结束且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79600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项目招标系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委托尤溪县商务局进行,本合同及合同组成部分项下一切权利、义务由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享有和承担。。
甲方: | 尤溪县商务局 | 乙方: | 新浪(厦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尤溪县城关升平路1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宜兰路5号天瑞99商务中心18层 |
单位负责人: | 郑长洪 | 单位负责人: | 李峥嵘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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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060158393 |
联系方法: | 18205935385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尤溪支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火炬支行 |
账号: | 1404042009022030957 | 账号: | 592902887510901 |
签订地点:尤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