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坪县毛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四标段】(二次)已由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发〔2024〕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钟宝镇三坪村六组(安置新村)生态护岸、步道、缓冲带工程(右岸)。
2.2 工程规模:机械开挖土石方、M10浆砌石挡墙、植草砖步道、生态缓冲带等。
2.3 招标范围:镇坪县毛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四标段】(二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投资总额:2540445.37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划分: 镇坪县毛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四标段】(二次);标段编号:E6109273546pqaoy2xrg001;标段类型: 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资格预审申请受限人。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 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评分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镇坪县人民政府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申请人2024 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 年09月30日09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请申请人于2024 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 年09月30日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0.其他
10.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0.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5 本项目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虹雨 1850915904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坪县盛世佳华大厦四楼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高新区高新四路万达安康之眼A栋0922室 |
联系人: |
周仁胜 |
联系人: |
李虹雨 |
电话: |
0915-8820191 |
电话: |
0915-3259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