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含平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平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清单
(二)技术要求
1.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906-2017)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907-2017)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总站物字[2023]13号)要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应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报告。
2.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满足GB/T3785.1和JJG 449-2014《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检定规程中1级仪器要求,声级计应通过型式评价试验并取得型式评价证书;测量下限不高于30dB(A),测量上限不低于130dB(A);机箱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5的要求。
3.配备的气象监测仪,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共杆安装。同时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降水六个气象参数,实现气象对噪声监测数据的影响分析。
4.配备的声源识别单元,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一体安装。可识别的典型自然环境声源,至少包含风雨雷声、虫鸣、鸟叫、蛙鸣等,声源识别准确率≥85%。
5.配备的声源定位单元,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一体安装。支持声学雷达定位跟踪噪声源,并联动摄像头对超过某一设定噪声值进行抓拍、录像,支持户外长期运行,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6.配备户外LED显示屏,尺寸≥0.3平米,IP防护等级≥IP65,实时显示噪声数据。
7.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和硬件服务器:应支持国产操作系统部署;平台应具备设备工作状态监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分析、功能区达标率排名分析、声源识别解析等功能。硬件服务器至少满足3年的数据存储。
8.供货时每台噪声监测自动监测仪(含带风罩的户外传声器)须提供依据 JJG 1095(或 JJG 778)出具的仪器检定合格证书;气象监测仪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校准证书;
9.噪声运维需满足《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的相关要求以及承诺若后续国家发布运维质控相关规范,将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在运维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总数量的25%的备用机和耗材配件。备用机中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至少包含户外传声器单元和噪声采集分析单元,气象监测仪应满足同时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降水六个气象参数的要求。供货时需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
三、单位资格要求: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3年1月10日(星期三)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南林商务写字楼 4号楼4层二单元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法制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王暾,联系电话:0599—8608140)
附件:询价响应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8日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 | |||
1 |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 8 | 套 | |
2 | 气象监测仪 | 8 | 套 | |
3 | 户外显示屏 | 8 | 套 | |
4 | 声源自动识别单元 | 8 | 套 | |
5 | 声源定位单元 | 8 | 套 | |
二 | 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 | 1 | 项 | |
三 | 运维服务 | 3 | 年 |
(二)技术要求
1.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906-2017)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907-2017)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总站物字[2023]13号)要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应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报告。
2.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满足GB/T3785.1和JJG 449-2014《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检定规程中1级仪器要求,声级计应通过型式评价试验并取得型式评价证书;测量下限不高于30dB(A),测量上限不低于130dB(A);机箱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5的要求。
3.配备的气象监测仪,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共杆安装。同时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降水六个气象参数,实现气象对噪声监测数据的影响分析。
4.配备的声源识别单元,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一体安装。可识别的典型自然环境声源,至少包含风雨雷声、虫鸣、鸟叫、蛙鸣等,声源识别准确率≥85%。
5.配备的声源定位单元,要求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一体安装。支持声学雷达定位跟踪噪声源,并联动摄像头对超过某一设定噪声值进行抓拍、录像,支持户外长期运行,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6.配备户外LED显示屏,尺寸≥0.3平米,IP防护等级≥IP65,实时显示噪声数据。
7.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和硬件服务器:应支持国产操作系统部署;平台应具备设备工作状态监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分析、功能区达标率排名分析、声源识别解析等功能。硬件服务器至少满足3年的数据存储。
8.供货时每台噪声监测自动监测仪(含带风罩的户外传声器)须提供依据 JJG 1095(或 JJG 778)出具的仪器检定合格证书;气象监测仪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校准证书;
9.噪声运维需满足《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的相关要求以及承诺若后续国家发布运维质控相关规范,将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在运维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总数量的25%的备用机和耗材配件。备用机中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至少包含户外传声器单元和噪声采集分析单元,气象监测仪应满足同时测量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降水六个气象参数的要求。供货时需提供检定或校准证书。
三、单位资格要求: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3年1月10日(星期三)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南林商务写字楼 4号楼4层二单元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法制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王暾,联系电话:0599—8608140)
附件:询价响应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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