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编号:    号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三次),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公示,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按下述中标结果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招标人名称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69.98亩,建筑面积约57920.23平方米。需建设本期和远期的生产厂房和配套生产、生活建筑及设备集群,包括垃圾卸料平台、垃圾池、焚烧车间、烟气处理间、汽轮发电机车间、渣坑、上料坡道、冷却塔、地磅及地磅房、水处理设施、炉渣处理间、渗滤液处理站膜车间、飞灰养护车间、综合水泵房、综合楼、景观绿化、厂区道路、厂区排水、围墙等。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2250t/d,其中本期处理规模为1500t/d,预留远期处理规模750t/d。本期工程配置2台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0MW的凝汽式汽轮电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本期和远期一次性建设完成。
由于本期和远期主厂房共用,且配套生产建筑共用,因此本次建设内容包含本期和远期的土建工程,以及本期的设备工程。远期的设备工程不实施(具体以本项目初步设计为准)。
本期工程投资概算约:150576万元,建设规模及主要指标:详见招标公告。
签订合同期限
请于30日内签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990074296.00元
项目总负责人
刘兴盛
项目设计负责人
陈晓峰
项目施工负责人
刘兴盛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李科
承包方式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的要求,须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一次性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且垃圾处理产出及污染物排放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且符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为合格。(3)项目创优:项目争创钱江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
中标造价
905855316.05元
工 期
(1)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调试合格止。
(2)辅助试运行期:1年。本项目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调试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进入辅助试运行。
 
 招标单位:(盖章)
 
 
 
        2023年4月14日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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