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L盐雾试验及ELV-欧盟标准检测服务(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04L盐雾试验及ELV-欧盟标准检测服务(三)(AGGZLZFGZHD240930160497)招标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304L盐雾试验及ELV-欧盟标准检测服务(三)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证书
(2)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3)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①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资金相关证明,比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的公示报告)。
②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税务机关确定成为一般纳税人文件或税务机关网页截图)。
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事务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刘靖 | 联系人: | 张庆山 |
电话: | 020-22207909 | 电话: | 0412-6736662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09月30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