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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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9923002201 | ||||||||||||||||||||||||||||||||||||||||||||||
招标内容: | |||||||||||||||||||||||||||||||||||||||||||||||
清河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清河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清河县防贫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镇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清河县杨庄村内基础设施改建,改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573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8 00:00至2024-09-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使用河北CA登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一致,开标时以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进行盲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邢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1593198026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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