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麻阳县生态经济发展与碳中和路径研究项目
金额
19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麻阳县生态经济发展与碳中和路径研究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乙方)
供应商(全称):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 (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麻阳县生态经济发展与碳中和路径研究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麻财采计20233025
(3)项目内容:(1)麻阳县生态资源与生态产品调查;(2)麻阳县绿色发展与生态经济体系构建问题分析;(3)麻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典型案例研究;(4)麻阳县绿色转型发展和碳中和路径研究。
(4)提交成果:(1)《麻阳县生态经济发展与碳中和路径研究报告》;(2)《麻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3)《麻阳县绿色转型发展和碳中和路径对策建议》;(4)《麻阳县生态资源调查报告》;(5)麻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条件说明及支撑材料。
(5)项目负责人: 赵立君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956000.00元
大写: 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合同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 年 6 月 16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总日历天数: 559 天。
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交成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成果,
4.付款:
1、分期支付:1956000.00元,技术咨询费由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启动经费,总计人民币¥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31697.00元(大写:肆拾叁万壹仟陆佰玖拾柒元整),向丙方支付人民币¥368303.00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整)。
(2)《麻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推荐至生态环境部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经费,总计人民币¥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31697.00元(大写:陆拾叁万壹仟陆佰玖拾柒元整),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68303.00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整)。
③麻阳县成功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总计人民币¥356000.00(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元整)。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36606.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陆佰零陆元整),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19394.00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叁佰玖拾肆元整)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生效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4 份,财政监督部门执 1 份,代理机构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6 月 1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甲 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公章) 乙 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丙 方: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合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乙方)
供应商(全称):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联合体 (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麻阳县生态经济发展与碳中和路径研究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麻财采计20233025
(3)项目内容:(1)麻阳县生态资源与生态产品调查;(2)麻阳县绿色发展与生态经济体系构建问题分析;(3)麻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典型案例研究;(4)麻阳县绿色转型发展和碳中和路径研究。
(4)提交成果:(1)《麻阳县生态经济发展与碳中和路径研究报告》;(2)《麻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3)《麻阳县绿色转型发展和碳中和路径对策建议》;(4)《麻阳县生态资源调查报告》;(5)麻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条件说明及支撑材料。
(5)项目负责人: 赵立君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956000.00元
大写: 壹佰玖拾伍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合同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 年 6 月 16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总日历天数: 559 天。
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交成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成果,
4.付款:
1、分期支付:1956000.00元,技术咨询费由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启动经费,总计人民币¥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31697.00元(大写:肆拾叁万壹仟陆佰玖拾柒元整),向丙方支付人民币¥368303.00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整)。
(2)《麻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推荐至生态环境部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经费,总计人民币¥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31697.00元(大写:陆拾叁万壹仟陆佰玖拾柒元整),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68303.00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整)。
③麻阳县成功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总计人民币¥356000.00(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元整)。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36606.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陆佰零陆元整),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19394.00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叁佰玖拾肆元整)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生效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4 份,财政监督部门执 1 份,代理机构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6 月 1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甲 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公章) 乙 方: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丙 方: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合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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