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苗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玲莉18361776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锡沂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工程(F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沂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已由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新锡沂备【2021】 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沂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期工程(F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沂市锡沂高新区,沭河以东,徐连高速以北,新长铁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 约210km市政雨污水管道排查、清淤疏通检测、测绘、改造设计及改造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约8600万元(其中设计费 22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5 天,施工工期为 135 日历天。现场施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的开工通知或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进场日期。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投资融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 FEPC 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施工图设计;②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③配合业主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2.3投资内容:本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投资、施工图设计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采购、项目施工总承包等。

2.4融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融资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用于该项目)金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融资到账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的转账记录(或授信银行盖章的授信证明)和招标人指定的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本条非必要条件,未提供单位不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条: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申请人(只对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4.2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5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其他要求:

1)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2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只对牵头人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9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只对牵头人要求)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credit.jiangsu.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3.10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3.11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本条只对施工单位要求)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10009225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4.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02 13 日至2023 03 16 09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03 16 09 30

6.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cet.com 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0.2如在标前,本项目无投标人融资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用于该项目),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10.3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并根据疫情实际情况进行公司考察。

10.4 如为联合体投标,除招标文件要求需要联合体成员双方签章外,其余需要签章处可由牵头人签章。

10.5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人:江苏锡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址:新沂市沭东新城珠江路 1 号 址:新沂市金鼎名城G12-7(北门西50米)

编:221400 编:221400

人:苗勋 人:张玲莉

话:18914852045 话: 18361776999

2023 0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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