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陵区财政局电子凭证库建设一体化系统改造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人: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
采购计划编号:无
采购项目名称:广陵区财政局电子凭证库建设一体化系统改造
采购主要内容:广陵区财政局电子凭证库建设一体化系统改造
二、拟采购的预算金额
项目的预算金额:47万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广陵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支付效率及安全性,按照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市要求,广陵区需于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电子化上线。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我局于2013年按照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开始建设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该平台运行至今软件运行稳定、数据真实准确。很好的支持了我局的财政业务改革发展的需要。我局一体化国库支付系统平台的供应商是扬州天苗科技有限公司,系统运行至今该供应商能很好的保障系统的运维工作。
2、要求升级后的系统能完全符合电子支付无纸化的改革要求。从整体上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有助于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平台的升级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要最大程度保留用户原有的业务流程不做变化,程序的开发源代码以及基础信息配置保留原有基础上再甄完善。
3、保证与原有项目工作的延续和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敏感性要求十分高,且要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可实施性及原数据的完整性,所以我局要求延续原软件供应商负责运维工作。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扬州天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峰创国际大厦B座1508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广陵区财政局电子凭证库建设一体化系统改造 (项目名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 扬州天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刁劲辉 |
扬州市环保局 |
2 |
任新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韩义森 |
江苏省扬州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
七、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年7月24日9:00至2019 年7月30日18:00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昊 联系电话:0514-87340202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514-87986776
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财政监管部门联系人:顾湘 联系电话:0514-87347163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40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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