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水利局
乙方:福建碧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FJGFLGC[GK]2019006的福鼎市南溪水库水质监测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1004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 | 套 | 国内 | 778600 | 778600 | 深圳朗石等 | 深圳朗石PhotoTek6000等 | 无 | ||||
合计: | 778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778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未按时交付的每逾期1日扣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10日(含10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
4.2交付地点:福鼎市南溪水库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系统安装调试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现场验收: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中标人开箱共同进行初验。中标人到达交货地点的费用自理。如中标人届时不能参加,则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时,如发现短缺或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或免费更换。(2)中标人提供设备,其安装、调试(包括硬件及软件)及开通,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予以协助配合。系统测试将由中标人提供测试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采购人员将参加测试,中标人要提供测试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测试进展(包括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中标人应提供安装技术资料和相关的规范、以及测试方法、测试目标和系统测试的必需仪器,并经采购人确认。在系统测试后,中标人认为系统的质量和稳定 性达到要求时,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提供汇总的测试记录。(3)系统测试:系统测试的条款应与技术规范一致,测试范围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基础,测试指标应以技术规范及认可的答复为标准。基于以上要求,中标人应提供测试条件、方法和过程的草案,最终测试文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技术监督方共间拟定。测试内容应至少包括:系统功能测试、互联互通性测试、兼容性测试、安全性测试和其他测试等。在系统测试以前,设备要交给采购人系统测试是在中标方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采购人的维护人员进行,如果系统测试没有满足测试文件的要求,要重新进行系统测试。(4)验收与试运行:所有系统设备连接和配置资料工作全部完成后,系统进入试运行三天内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签署系统终验报告。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问题,测试运行期顺延。(5)验收报告一式肆份,采购人与中标人各执贰份。(6)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货到现场支付货物总金额的20% |
2 | 75 |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后支付货物总金额的75% |
3 | 5 | 正常运行第一年后支付货物总金额的5%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具体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第五章一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鼎市水利局 | 乙方: | 福建碧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鼎市江滨南路33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66号0158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焕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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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13706022467 |
联系方法: | 1565945235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50198590109205666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