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花园小区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询比公告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西宁市海东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海东花园小区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询比招标,现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询比招标活动。
询比项目编号 |
青海川泽询比(工程)2022-064 |
询比项目名称 |
海东花园小区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
询比预算控制额度 |
134万元 |
最高限价 |
1334877.15元 |
工期 |
9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执行) |
询比内容 |
询比文件规定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小区70个单元门的更换;小区更换安装约110个路灯; 东院、西院、南院更换防护栏,长约1100米,共1980 平方米;东院、西院、南院大门改造成全自动电子控制门。 |
建设地点 |
海东花园小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提供成 立以来财务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 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 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询比招标公告发出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 |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8日至08月01日,9:00—12:00,14: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500元(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 2号 楼21层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人也可将报 名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 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开标时交至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 |
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9:3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9:3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 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场东片区 2号楼21层) |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人:西宁市海东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309728335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大众街海东花园西院业主委员 会二楼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4295019 邮箱:qhcz123@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广 场东片区 2号楼21层 |
询比保证金 |
询比保证金: 海东花园小区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小写:15000.00元 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63050154363700000998 缴费时间: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询比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 转账的,必须由响应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 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无效。 |
询比保证金退还 |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50154363700000998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委托单位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 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 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 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 |
其他事项 |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