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H10R55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金额
10.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zj1007865
预算金额10.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4ZJ1007865
项目名称 浙H10R55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09,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9-12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97999010400217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0.5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过户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转让标的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过户,逾期未过户的,按每延期一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5.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移交时标的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 6.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过户完成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交强险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视为无。(注:无交强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请竞买方考虑相关运输成本。) 9.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11.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12.车辆过户(或转籍)的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过户(或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过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仅须提供相关材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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