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玛纳斯南山分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Q-ZB2023-01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玛纳斯南山分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玛纳斯南山分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草原修复和保护等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作业设计调查;林业工程规划设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规划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玛纳斯南山分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乌伊路273号
联系方式:0994-6860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联系方式:13899808910、18609007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乐、张婷、李昊
电 话:13899808910、18609007051
附件信息:
经营方案编制项目-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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