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的招标公告(002包)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613936681714372782558-2024043004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本溪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地震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002包:56.1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02包:56.1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入库。
入库咨询电话:024-47264260、024-47264299;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benxi.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入库咨询电话:024-4726426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 24日 8:30至 9:00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24日 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联系方式:024-4725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47264270;
技术支持电话:024-4726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