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雪滢0971-615737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2023年青中银行机签(2023)12号审议通过,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分包数量:四个包
2.3 招标范围:
包一: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桌面式服务终端分包项目;
包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手持式服务终端分包项目;
包三: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壁挂式服务终端及配套支架分包项目;
包四: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自助式综合服务终端分包项目,共四个包,现对包一、包二、包三进行公开招标。
2.4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3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3个包。
2.5 服务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我行在设备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按季据实结算,支付已购设备总价款的95%。留存5%质保金,3年质保期结束双方无异议后,按合同履约情况支付。
2.7供货地点:我行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3.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Ⅲ类)技术规范》,并通过国家医保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证,同时提供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3投标人须提供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的相关证书,如3C证书、SRRC证书。
3.4投标人须为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原制造商或制造商母/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或统一运营管理机构【须提供授权函】。
3.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中国银行认定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7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8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内容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
(1)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没有被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认定为损害采购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3)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3.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9时,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21室(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971-491739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邮编:810001
联系人:贾雪滢、刘建华
电话:0971-6157379
邮箱:393077179@qq.com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号:63001373637050019785
2023年8月22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2023年青中银行机签(2023)12号审议通过,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分包数量:四个包
2.3 招标范围:
包一: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桌面式服务终端分包项目;
包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手持式服务终端分包项目;
包三: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壁挂式服务终端及配套支架分包项目;
包四: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医保综合服务终端(Ⅲ类)项目-自助式综合服务终端分包项目,共四个包,现对包一、包二、包三进行公开招标。
2.4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3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3个包。
2.5 服务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我行在设备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按季据实结算,支付已购设备总价款的95%。留存5%质保金,3年质保期结束双方无异议后,按合同履约情况支付。
2.7供货地点:我行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3.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Ⅲ类)技术规范》,并通过国家医保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证,同时提供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3投标人须提供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的相关证书,如3C证书、SRRC证书。
3.4投标人须为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原制造商或制造商母/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或统一运营管理机构【须提供授权函】。
3.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中国银行认定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7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8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内容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
(1)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没有被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认定为损害采购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3)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3.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9时,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21室(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971-491739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邮编:810001
联系人:贾雪滢、刘建华
电话:0971-6157379
邮箱:393077179@qq.com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号:63001373637050019785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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