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c-2022-051
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公司曲周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王自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0310-3117879
中标公司承德市承水水务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12-23 |
一、项目编号: HBXC-2022-051 二、项目名称: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洁,陈春霞,王自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74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曲周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 : 曲周县城投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王自军 0310-5379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联系方式 : 李静 0310-3117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310-3117879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12-23 地域: 曲周县城投大厦五楼 采购人: 曲周县水利局本级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承德市承水水务监理有限公司 |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null | 818300 |
附件下载: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1)(1)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1)(1)
附件下载:
监理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理中小企业声明函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
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BXC-2022-051
MEHIVSI
招标人:曲周县水利局
K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月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
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XC-2022-051
采购人:曲周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监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第一章竞争性碳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网址
http://221.193.230.13:9001/sszt-zyjyPorta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C-2022-051
项目名称: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最高限价:820000.00元
采购需求: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碳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担任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中华人
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0:00-2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网址
http://221.193.230.13:9001/sszt-zyjyPortal/)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地点: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在线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曲周县水利局
地址:曲周县城投大厦五楼
联系人:王自军
电话:0310-5379838
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联系人:李静
电话:0310-3117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联系方式:0310-311787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曲周县水利局地址:曲周县联系人:王自军电话:0310-5379838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联系人:李静电话:0310-3117879 |
1.1.4 | 项目名称 |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1.1.5 | 项目编号 | HBXC-2022-051 |
1.1.6 | 预算金额 | 820000.00元 |
1.1.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1 | 采购需求 |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服务 |
1.2.2 | 合同履行期限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
1.2.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2.4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任何等级安全责任事故 |
1.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担任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1.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3.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
1.3.4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4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820000.00元,超出者,视为无效投标。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碳商有效期 | 自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
3.4.1 | 碳商保证金 | 根据冀财采【2021】7号文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碳商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4.1.1 | 碳商小组的组建 | 碳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碳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4.1.2 | 碳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3名 |
5.1 | 是否授权碳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 |
5.1.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
6 | 是否采用电子交易平台 | 是,本供应商须知正文中提到的“电子交易平台”均指“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
其他说明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另行协商 |
特别说明 | 特别说明 | 1、开启时供应商可以在自己单位进行解密,用于解密的电脑必须安装WIN10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IE11;2、供应商无论在哪里解密,都必须使用在线加密和递交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3、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作无效投标;解密时间为30分钟,签章时间为30分钟。4、供应商下载碳商文件后,在“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221.193.230.13:9001/sszt-zyjyPorta1/)“资料下载”入口内下载《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规定填写,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回网站指定位置。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
竞争性碳商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2.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安全目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碳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碳商文件(以下简称碳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碳商;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碳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
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碳商过程、签订合同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3.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况: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碳商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
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4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赔犯罪行为
的;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碳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
参与碳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碳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碳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1.8.1第一章“竞争性碳商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
常进行。采购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8.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碳商预备会
1.9.1第一章“竞争性碳商公告”规定召开碳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碳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碳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碳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碳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碳商文件
2.1碳商文件的组成
本碳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碳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碳商内容及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评审方法和标准
六、其他资料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碳商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
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明”和《冀财采【2022
】4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财政部、环保局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对环保节能产品的要求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
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清单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上完整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5、《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采
(2018)11号的规定等,详见碳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一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1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1.评审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择优的原
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2.磋商小组
采购人负责组建磋商小组,评审活动由依法建立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
人推选代表和相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磋商小组成
员。
评审开始前,磋商小组推选一名评审专家作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对供应商评审活
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竞争性磋商评审主要程序
3.1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和响应
文件初步评审,具体审查内容见《资格评审表》、《初步评审表》,
3.2对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磋商,即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
供应商就标准规范、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方案、价格、合同履行期限及质量标准等项分
别进行一次磋商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
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磋商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
3.3.对通过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本项目详细
评审总分100分,磋商报价的价格权值为10%,评审内容见《技术部分评审表》。
3.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
3.5.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3.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财政部、环保局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
库【2004】185号)对环保节能产品的要求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采购的产品属于“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
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清单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上完整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7.《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采
(2018)11号的规定等,详见磋商文件。
3.8.成交原则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价格磋商,修正供应商的磋商
报价,即最终报价。由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综合统计各供应商的总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
商,依次类推,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附表一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不通过(×) |
1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则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2 |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则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3 | 拟担任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则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4 | 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 有且有效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 有则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6 | 结论 | 结论 |
附表二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通过(√)不通过(×)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 |
服务质量 | 达到国家相应规范合格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说明:以上有一项不满足即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附表三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磋商报价10分 | 磋商报价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质量控制7分 | 控制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7分。控制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进度控制7分 | 控制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7分。控制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投资控制7分 | 控制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7分。控制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环保控制7分 | 控制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控制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安全控制7分 | 控制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7分。控制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2 | 监理大纲90分 | 总则(20分) |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得20分,以下每缺失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检测设备7分 | 检测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7分。检测设备准备等为通用文本,与本项目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合同与信息管理7分 | 管理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管理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现场组织协调7分 | 组织协调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组织协调方案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具体措施7分 | 措施内容、工作流程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措施内容等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
合理化建议7分 | 建议切实可行,与本项目息息相关的得基本分7分。建议为通用文本,与本次招标无针对性的得3分,此项缺失得0分。 |
附件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被查实我方
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方将无条
件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单位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
动,并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等要求,我方保
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曲周县水利局(采购人名称)的曲周县滏阳
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供应商全部为符
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屋学口段治理E学监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
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唇行)承建接)企业为承德市承水水务监理
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90.843053万元,资产总额为
1668509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正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承承示子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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