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6.9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4-03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
2、采购主要内容:苗木
二、项目预算限价
总价16.98万元,分项报价限价详见询价采购文件。若报价总价或任一分项报价超过预算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四、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30%,货物验收确认无误后,支付余款60%,6个月后支付余款10%。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报名单位为苗木自产自销生产单位。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响应书;
2. 完整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合法雇佣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职位及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4.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
5.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所需求项目内容),复印件;
6. 声明函,内容包括: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8.技术部分文件,包括(报价产品参数、供货方案、验收方案、进度计划、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9. 报名单位需提供苗木自产自销生产单位相关证明;
10. 报名单位提供村级以上(含)租地合同;
11. 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报表)提供一张“自产农产品”销售票据小样。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5:00之前
地 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后勤部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方 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所有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或档案袋中进行提交,注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报价”字样,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公章,并提供响应文件的扫描电子稿一份(U盘)。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相关的询价评审小组,在预算限价金额内,保证质量、服务,同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以价格孰低原则确定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9768113,18121168113
纪委办监督电话:021-69768026
十、其他
本公告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后勤部所有。
询价文件下载: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4月3日
日期:2024-04-03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
2、采购主要内容:苗木
二、项目预算限价
总价16.98万元,分项报价限价详见询价采购文件。若报价总价或任一分项报价超过预算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四、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30%,货物验收确认无误后,支付余款60%,6个月后支付余款10%。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报名单位为苗木自产自销生产单位。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响应书;
2. 完整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合法雇佣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职位及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4.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
5.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所需求项目内容),复印件;
6. 声明函,内容包括: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8.技术部分文件,包括(报价产品参数、供货方案、验收方案、进度计划、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9. 报名单位需提供苗木自产自销生产单位相关证明;
10. 报名单位提供村级以上(含)租地合同;
11. 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报表)提供一张“自产农产品”销售票据小样。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5:00之前
地 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后勤部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方 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所有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或档案袋中进行提交,注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报价”字样,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公章,并提供响应文件的扫描电子稿一份(U盘)。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相关的询价评审小组,在预算限价金额内,保证质量、服务,同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以价格孰低原则确定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9768113,18121168113
纪委办监督电话:021-69768026
十、其他
本公告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后勤部所有。
询价文件下载: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园林景观改造苗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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