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BDYS-2022-041[BDGZ2022-1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2022年第13次招标采购(31-37标段)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入围项目询比采购(二次)结果公示
金额
598.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dys-2022-041[bdgz2022-13
预算金额5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亚晶13034718917
中标公司杭锦后旗陕坝镇西城汽车修理厂59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2022年第13次招标采购(31-37标段)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入围项目询比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2022年第13次招标采购(31-37标段)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入围项目询比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BDYS-2022-041[BDGZ2022-13]
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ZB2022-528:32标段:杭锦后旗地区生产服务车辆定点维护、修理、轮胎更换维修及内饰装具服务
第一成交候选人:杭锦后旗陕坝镇西城汽车修理厂
投标报价:5989014.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成交候选人:巴彦淖尔市刘明汽修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5673362.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三成交候选人:杭锦后旗陕坝镇俊丽燕京汽修厂
投标报价:5673362.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07日至2023年2月09日17:00
根据《采购管理标准》及相关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异议授权书。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业务监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物资管理部
负责人: 韩工 联系电话:0478-8201117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负责人: 贾工 联系电话:0478-8202846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亚晶 联系电话:13034718917、0471-3291660
日期:2023年2月07日
附件:
5691_ggpdf.pdf 32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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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2022年第13次招标采购(31-37标段)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入围项目询比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BDYS-2022-041[BDGZ2022-13]
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ZB2022-528:32标段:杭锦后旗地区生产服务车辆定点维护、修理、轮胎更换维修及内饰装具服务
第一成交候选人:杭锦后旗陕坝镇西城汽车修理厂
投标报价:5989014.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成交候选人:巴彦淖尔市刘明汽修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5673362.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三成交候选人:杭锦后旗陕坝镇俊丽燕京汽修厂
投标报价:5673362.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07日至2023年2月09日17:00
根据《采购管理标准》及相关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异议授权书。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业务监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物资管理部
负责人: 韩工 联系电话:0478-8201117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负责人: 贾工 联系电话:0478-8202846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亚晶 联系电话:13034718917、0471-3291660
日期:2023年2月07日
附件:
5691_ggpdf.pdf 32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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