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液化公司HSE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金额
71.6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208
预算金额71.69万元
招标联系人纪新颖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魏雅欣18766604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青岛液化公司 HSE 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4020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液化公司 HSE 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1.6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青岛液化公司 HSE 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液化公司 HSE 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岛液化公司 HSE 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 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4)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 10 万元(含)以上的 HSE 管理 体系建设(建设或修订或审核或指标动态监测咨询)或 HSE 管理制度建设(建设或修订)或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咨询服务或安全管理提升等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应包括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的内容。合同中如果不能明确显 示承包范围等,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 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同时持有①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②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 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至少 5 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二级安全评价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单 位); (2)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本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 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 限公司主楼停车场东侧,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 邮箱发送。4.3 联系人及电话:魏雅欣 18766604667。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 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本阶段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 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 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 3.1(4));(4)项 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 信息应注明:SL20240208。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 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 号文的规定执行。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71.69 万元(不含税)。 7.5 招标范围:(1)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安全管理体系要 求》(GB/T43500-202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山东省危险 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及其他国家、地方现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修 订公司 HSE 管理体系文件和“两个清单”;确保 HSE 体系符合地方和集团各项要求,避免出 现漏项、两张皮、重复工作的情况;(2)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帮助取 得接收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3)开展安全相关合规性评价工作。 7.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7.7 项目地点:青岛液化公司。 7.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7.9 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督 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 197 号卓越金融广场 1 号楼 联 系 人:纪新颖 电 话:18853220098 电子邮件:jixy.trqi@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联 系 人: 魏雅欣 电 话: 18766604667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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