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24.2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竞争性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已由经涪陵区人民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面积约2700平方米;
2.3最高限价:人民币242602.9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3924.23元。
2.4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所包括的土建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所有参加比选单位均被视为已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5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要求: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单位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参加比选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为相关施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3.2不可以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保证金:比选单位在投标时(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前,具体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超过时间视为无效投标)需通过银行转账(详见本公告招标人银行信息)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全部无息返还给相应投标单位。
如发现比选单位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或中标人未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的,将没收有关比选单位投标保证金。
3.4比选结果公示时间:业主将评标小组最终评标结果在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6楼公示栏公示5个日历天(从评标当天结果确定之日起计算),同时电话通知有关投标人。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小组按照第3条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若出现比选单位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比选单位的排名。
4.2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单位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4.3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
5.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5.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和退还:中标人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取整)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给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7个日历天全额无息返还。
5.2低价风险担保金: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5.2.1低价风险担保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5.2.2低价风险担保金的金额:(最高限价×85%-成交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5.2.3低价风险担保金送达业主的时间:应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给业主。
5.2.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限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5.2.5低价风险担保金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并经业主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7.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各参选人于2024年9月14日11:3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收复印件,到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区人民医院基建科登记并获取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0:00,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0:30,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8楼远程会议中心。
比选单位应将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分别装订成册,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单位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写明相应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银行信息
单位全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账号:50050131360000000063
开户行:__建行涪陵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669025003
纳税码:12500102451951294G
财务科联系电话:023-72879621、023-72869136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
备注栏请注明款项事由。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邱老师联系电话:15025630898 15978982226
2024年9月12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竞争性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已由经涪陵区人民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面积约2700平方米;
2.3最高限价:人民币242602.9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3924.23元。
2.4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维修装饰建设项目(外墙翻新)所包括的土建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所有参加比选单位均被视为已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5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要求: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单位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参加比选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为相关施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3.2不可以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保证金:比选单位在投标时(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前,具体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超过时间视为无效投标)需通过银行转账(详见本公告招标人银行信息)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全部无息返还给相应投标单位。
如发现比选单位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或中标人未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的,将没收有关比选单位投标保证金。
3.4比选结果公示时间:业主将评标小组最终评标结果在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6楼公示栏公示5个日历天(从评标当天结果确定之日起计算),同时电话通知有关投标人。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小组按照第3条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若出现比选单位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比选单位的排名。
4.2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比选单位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4.3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单位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
5.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5.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和退还:中标人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取整)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给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7个日历天全额无息返还。
5.2低价风险担保金:成交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5.2.1低价风险担保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5.2.2低价风险担保金的金额:(最高限价×85%-成交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5.2.3低价风险担保金送达业主的时间:应在比选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给业主。
5.2.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限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5.2.5低价风险担保金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并经业主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7.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各参选人于2024年9月14日11:3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收复印件,到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区人民医院基建科登记并获取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0:00,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0:30,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8楼远程会议中心。
比选单位应将投标函部分、经济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分别装订成册,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单位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写明相应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银行信息
单位全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账号:50050131360000000063
开户行:__建行涪陵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669025003
纳税码:12500102451951294G
财务科联系电话:023-72879621、023-72869136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
备注栏请注明款项事由。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邱老师联系电话:15025630898 15978982226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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