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zycg-20201009045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国媛0514-871167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稿时间:11-25】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 年 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YCG-20201009045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如有):本工程预算价为5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 万元。

采购需求:1)中标人应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19版)》等国家及地方规范编制基坑监测方案;

2)中标人编制的监测方案须经过专家论证通过,专家论证由中标人组织;

3)本工程须设置以下监测对象:桩顶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围护桩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立柱监测、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观测井兼回灌井监测,各监测对象布点数量应满足设计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事业单位如尚未正式缴纳,可出具相关说明。

(6)供应商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测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统一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广陵支行

账 号:9006018800007031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11月30日14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谈判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2、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zy7362553@126.com,联系电话:0514-87116778),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8:0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供应商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量。

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二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13852530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联系方式: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国媛

电 话:0514-87116778

附件下载:

检察院基坑检测.zip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稿时间:12-04】

一、项目编号:YZZYCG-20201009045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星耀天地E幢1901-1室

中标(成交)金额:3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基坑监测

服务范围:1)中标人应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19版)》等国家及地方规范编制基坑监测方案;

2)中标人编制的监测方案须经过专家论证通过,专家论证由中标人组织;

3)本工程须设置以下监测对象:桩顶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围护桩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立柱监测、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观测井兼回灌井监测,各监测对象布点数量应满足设计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随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详见本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兴安、陈东、褚智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收取,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扬州市文汇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 13852530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联系方式: 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国媛

电  话: 0514-871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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