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浦东工作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浦东工作区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二、 项目内容:
( 一 ) 功能目标: 保障浦东工作区消防系统设施日常正常运行 。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维护保养期间,维保方应严格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等法规要求。
2.维保方应配备专职维保作业人员进行维保,作业人员应持有政府颁发相关有效“上岗证”,定期按“维护保养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查。
3.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
4.维保单位应将常用零配件予以充分的备库,所提供的零配件、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和质量要求,并对其负责。
5.维保作业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作业标准对设备进行维保。
6.维保作业人员在作设备维保时,应确保自身和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与设备安全,若因操作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所造成损失均由维保方负责承担。
7.维保单位应建立维护工作质量监督机制,并对其设备的日常维护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交付或实施地点:国航浦东工作区
(五)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消防规范、消防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内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购置维护、检测必备工具。
1.消防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检查:通过定期的维护性测试,为用户解决系统中存在的隐患,并对系统进行评估,对薄弱环节加强维护管理或进行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定期检查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泵、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部分设置在室外)、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及稳压泵等设备运行状态,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部分设在室外)、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定期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联动启动消防泵功能,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5.防火分隔系统:定期检查与报警系统联动的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门影响正常启闭的障碍物,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防排烟系统:定期检查送风、排烟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7.消防通讯设备:定期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8.其它消防设施:定期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 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 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6. 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 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7.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资质及从业证明等要求。
8.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9.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未 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1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 .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
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有企业详细工商公示信息的页面)。
3. 与 本项目相关的 行业 资质证书及 从业 证明(复印件)。
4. 2022年度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5.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6.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没有则提供201 9 年、20 20 年、202 1 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
7. 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详见附件 )。
8.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相关证明)
9. 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10. 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
11.供 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 以上材料须 逐页加 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 3 年 4 月 13 日至202 3 年 4 月 19 日 1 6 时00分,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并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进入本项目报名通道,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三)报名提示:1、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2、项目联系人邮箱仅作联系使用,不做报名依据。3、经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六、报名截止时间:20 2 3 年 4 月 19 日 1 6 时0 0 分。
七、项目联系人:梁葛菁
联系人电话:021-2235 1448
联系人电子邮箱: 84701679@qq.com
八、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团采购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