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作安装项目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jc20240423-01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丽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蓟文兵182907187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作安装项目 公告 (招标编号:HTJC20240423-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作安装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 人为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作安 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作安装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5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O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 国际建材城2-88号)投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 国际建材城2-88号)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区温州路158号企业服务中心3楼10号工位 联系人:沈丽 电 话:133649604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南一巷206号悦来生活广场 商业商务楼1603室 联系人: 蓟文兵、徐晨晨 电 话: 18290718752 电子邮件: 3024318547@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 作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TJC20240423-01) 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 托,现对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体制作 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JC20240423-01 项目名称: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独库101终点美食街拱门及字 体制作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55.00万元 采购需求:美食街拱门制作安装、独库山体大字“乌苏驿”制作安装(具 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供货期:2024年5月15日前制作安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 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领取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元): 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 国际建材城2-88号)投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 国际建材城2-88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 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区温州路158号企业服务中心3楼10号工位 联系方式: 13364960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浩天竞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 建材城2-88号) 联系方式:18290718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蓟文兵、徐晨晨 电话:1829071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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