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SLF-2022-031
二、项目名称
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田地博通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河口工业园区田地大道 |
2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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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甘肃田地博通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
30年 |
合格 |
合格 |
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谈克萍,石彦军,李琼,龙兴华,马志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收费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9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渭源县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渭源县清源镇上北关2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天庆金域蓝湾C区CS-5栋202号商铺
联系方式:1808932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宝莉
电 话:18089329555
附件下载 | |||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
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 |
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选择一家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作为渭源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色产业抓点示范建设项目智能连栋温室建设分项目实施主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种薯生产智能连栋温室2000平方米。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4)交货地点:渭源县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指定地点 |
2 | 采购人(需方):1)单位名称:渭源县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2)详细地址:渭源县清源镇上北关219号 |
3 | 招标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定西市安定区金域蓝湾C区商铺201号3)联系人:许宝莉4)联系电话:18089329555 |
4 | 付款方式:供货商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中标后首先预付中标价的3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投标人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80万元。 |
5 | 5.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
5.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3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5投标人须具备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推广与销售的能力,须提供能够有筹集自筹资金的情况说明;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6 | 投标有效期:60天 |
7 |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7.1业务要求7.1.1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7.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项目对应的开标软件,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提前进入系统签到,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7.1.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 |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
投标人(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
售后服务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电话及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历) |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财库〔2022〕19号 | ||||||||||||||
财库〔2022〕19号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兵团财政局: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 |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 |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 |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 |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 |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 |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 |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 |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 |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惠幅度执行。 |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 |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 |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 |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 |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 |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 |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 |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 |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 |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 | |||
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 | 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 | 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 | 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 | 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 | 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 | ||
政部报告。 | 政部报告。 | 政部报告。 | 政部报告。 | 政部报告。 | |||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
财政部 | |||||||
2022年5月30日 |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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