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19年度矿粉、粉煤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建兴田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19年度矿粉、粉煤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19年度矿粉、粉煤灰采购项目;
2.3. 招标主要货物:矿粉、粉煤灰;
2.4. 招标采购主要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含税) | 供货期 | 主要规格 | 交货地点 |
一 | 矿粉 | 6000吨 | 380元/吨 | 一个年度,预计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 | S95级 | 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料仓 |
二 | 粉煤灰 | 4500吨 | 190元/吨 | F类Ⅱ级 |
注:投标人可对上述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上述采购数量为暂定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的实际需要为准。合同的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的数量结算。实际采购数量与暂定量无论增减多少,合同单价除风险包干幅度范围及不可抗力外均不调整,也不得作为供货方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和不能保证供应的理由。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交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现场交货;
2.8.交货地点: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料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含投标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其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也应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人须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或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中标人若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在支付第一批货款前需变更为一般纳税人。投标货物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增值税适用税率13%);
9.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矿粉、粉煤灰主要供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非唯一)及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投标人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招标文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及其他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矿粉:人民币4.5万元,粉煤灰:人民币1.7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的方式提交,采用现金方式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户转入指定账户,并简明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及合同包号”。
6.4. 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3071001001000003006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银行保函原件(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兴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田县均溪镇
联系人: 连先生 联系电话:18906980067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3-1#楼3楼
邮 编: 366100
联系人: 叶 工 联系电话:18859995057
监督部门: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连先生 联系电话:18020806880
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19年度矿粉、粉煤灰采购项目
亿达田招[2019]028号
补充通知01号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细项“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修改为: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最近三年货物销售项目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限 | 供货状况 |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传:
传 真:
电 话:
二、原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符部分,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福建兴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