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白山路-嘉陵江路-武夷山路-香江路-阿里山路高温水管道隐患改造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白山路-嘉陵江路-武夷山路-香江路-阿里山路高温水管道隐患改造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青岛西海岸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长白山路-嘉陵江路-武夷山路-香江路-阿里山路高温水管道隐患改造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项目,以竞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白山路-嘉陵江路-武夷山路-香江路-阿里山路高温水管道隐患改造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10.00万元。(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五、报价说明
1.本项目报价包含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报价次数为1次。
六、报名竞价方式
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报名网址:
http://www.qdxgysy.com:8081/memberLogin/memberLogin!jumpLoginPage.action
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 日 16时-10月19日16时
八、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6时-10月20日 10时
九、定标及报价说明
1.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竞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分包的,各包投标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该包成交供应商);竞价总价相同的,由首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岛西海岸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云海路798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2-8617035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采购文件中带“★”条款和“商务条件”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二、采购清单
 所有管材及管件不予许负偏差。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总金额(元)
备注
聚氨酯保温管
D219x6/D315X5

320
77274.00
保温厚δ=43mm Q235B 耐温100℃
含补口
保温热压弯头
DN200   90°  R=1.5DN

12
7560.00
20#,δ=9mm
含补口
保温热压弯头
DN150   90°   R=1.5DN

4
930.00
20#,δ=7mm
含补口
保温热压弯头
DN50   90°   R=1.5DN

22
2288.00
20#,δ=6mm
含补口
保温变径
DN200/DN150

2
572.00
20#,δ=9mm/8mm
含补口
保温变径
DN150/DN125

2
416.00
20#,δ=8mm/7mm
含补口
保温跨越三通
DN200/DN150

2
2588.00
20#,δ=9mm/8mm
含补口
保温跨越三通
DN200/DN65

2
2288.00
20#,δ=9mm/6mm
含补口
保温跨越三通
DN200/DN50

4
4316.00
20#,δ=9mm/6mm
含补口
保温平行三通
DN150/DN65

2
1768.00
20#,δ=8mm/6mm
含补口

第三章  商务条件
一、交货期:紧急项目 10月22日之前务必到货;
二、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订单完成供货后,开具供货货款全额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发票送达甲方并挂账后3个月内,甲方付至发票额的60%,发票挂账之日起满一年付至发票挂账金额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并于发票挂账满一年且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其他要求:
1.质保期:自货到验收之日起2年。
2.违约责任: 供应商供货存在数量、品牌、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订单或合同约定等情况的,首次发现当批次不合格产品予以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批次货值的 10%违约金。第二次发现上述问题,当批次不合格产品子以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批次货值的 20%违的金,暂停供货六个月,当事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关联人(关联人由采购人认定并通报当事公司)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同类别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上述违约行为的,当批次不合格产品予以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批次货值的30%违约金,取消供货资格,当事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关联人(关联人由采购人认定并通报当事公司12个月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同类别采购活动。
3.其他违约约定: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以下问题的,考评等级直接确定为C级,取消1年采购响应资格:
(1)货物类、服务类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的;
(2)工程返修或返工后仍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
(3)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4)工期滞后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
(5)业绩、人员信息等响应资料或备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6)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投诉、信访、违约等情况。
4.失信约定:有下列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考评等级直接确定为D级,列入黑名单,予以禁用:
(1)弄虚作假(含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提供伪造资质的;
(2)因违约等不良行为被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
(3)因诚信履约问题,被曝光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性质恶劣的信访事件的,或连续发生三次信访事件的;
(5)被区级及以上建设等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6)供应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责任事故;
(7)无正当理由单方放弃成交资格或终止合同的;
(8)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违约、第三方投诉等情况。
5.供应商评价:需求部门根据供应商每批次送货情况作出供应商评价,评价结果应用按本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执行。如因供应商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受次数限制,采购人可直接将供应商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一定期限内不再合作,并有权根据损失情况要求供应商赔偿。
6.违约金交纳:违约金由供应商在限期内交纳到公司指定账户,采购人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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