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室内装潢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金额
13.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科长15061714138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室内装潢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期:25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付款方式及时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室内装潢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6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34597.14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 1 至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则全部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等级类别: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5.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6月26日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不上班);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中心A座10楼)或微信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人:刘雷 联系电话:15061714138(微信同号)
5.3报名材料: 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6.3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500元(现金),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还(无息),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6.4中标单位确认后,在办理本项目直接发包手续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关费用:(1)市场服务费1350元整(2)代理费为1000元整(3)评委费(按实收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联系人:朱科长
电话:0527-84465929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方式:刘雷,0527-8188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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