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1.1 适用范围及资质要求1.1.1 本招标文件条款仅适用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外包项目;
1.1.2 应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办法。
(2)具备热食加工及餐饮配送资质。
1.2 招标项目内容此次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的目的是通过招标寻求能够最佳满足餐饮配送需求的服务。
项目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发包合约期限:2019年7月23日-2020年7月22日
服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用餐配送服务
最终被选定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管理层通过充分的商务和技术谈判确定合作协议书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其他,配送金额为10元每份,中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试用期为一个月,根据员工满意度选择是否继续合作,供应商试用期满并通过试用期测评,将继续履行合作协议,如未通过,顺延第二家供应商进行餐饮配送服务,要求同上。
(1)招标文件由招标书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招标文件仅限于接标单位。
(4)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以书面、传真作出答复。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若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1.4.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书部分应包括:
1)投标文件一览表(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点对点响应招标文件条款表(附件三)
4)商务特殊承诺表(附件四)
(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方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六)
7)其他补充资料
所有材料须按上列顺序装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2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共壹式贰份。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正面应明确标明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餐饮配送服务外包项目”投标文件,并在每一密封袋封面正面右上角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内容以正本为准。
1.5.1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18 日 15 时
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1.5.2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7 月 19 日 12 时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投标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联系人:李野,联系电话:0592-6307232。
1.5.3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1.6.1开标
招标人保留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权利,并向每一个可能的投标人发出任何有关推迟上述日期的书面通知;当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全部投标书提前收齐时,招标人有权提前开标并决定时间。
1.6.2投标澄清
1)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2)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章,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6.3评标
(1)开标日期(暂定)为:2019年 7 月 22 日
(2)招标方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方相关人员组成。
(3)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因素:
1)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能力及投标文件满足程度
2)投标人持续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等
4)经营场所现场卫生情况以及客户评价
(4)本次招标采取评选会的方式,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材料,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以评选会形式评标,具体规定事项如下:
1)未被选中者,投标材料恕不退还,进入招标资料库储备管理。
2)招标人承诺,对获取的潜在投标机构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它情况予以保密。
3)评选会时间暂定于 2019年7月22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5)评标流程
1)公开招标期间,项目招标单位对文件进行初审;
2)收到标书后,由公司餐委会成员对已提交标书的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选定入围公司;
3)根据资质、服务及餐委会意见进行综合评分。
1.6.4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经审查,报名时按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通过资格预审,有资格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如经查投标人不符合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资格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方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变更服务的内容;
(4)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有权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解释。
2)招标人将选择需求满足程度好的服务,通过技术与商务谈判确定具体合作协议条款,并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书。
(1)投标方代表若不是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才可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文件及来往函件的文字应使用中文简体,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内标准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中涉及金额的部分应以人民币单位计价,最终合计报价应折合为人民币含税价。
(5)投标人无权对本招标书的内容作任何改动。对于招标文件,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注明,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作接受并同意本招标书的所有条款。
(6)本次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投标单位串标等干扰本次招标活动行为,严禁投标文件弄虚作假。
(7)为保证招标、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与招标项目招标方相关人员私下接触涉及招投标的相关信息。
(8)本次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书内容仅限于投标人单位内,严禁外传、公开以及其他用途。
(10)对投标人违反本招标书条款要求的行为,招标人有终止其投标资格权利并依据其影响程度,保留对其法律诉讼权利。
(11)最终中标单位在签署餐饮配送服务合同中需明确规定食品安全责任条款,因中标方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一:投标文件一览表(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docx
附件二:投标函(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docx
附件三:点对点响应招标文件条款表(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docx
附件四:商务特殊承诺表(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docx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docx
附件六:投标方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信达光电餐饮配送服务).docx
关键字: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