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86-24300a251250n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任010-8534342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0686-24300A251250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我行拟选聘三家凭证印制供应商,负责承印我行普通凭证,并由供应 商将印制完毕的凭证,按照订单需求进行分拣、合箱,在时效内运送至指定地点。我行拟开 发凭证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订单、配送订单、售后等数据的交互,供应商需配合我行实现系 统对接、测试和日常操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或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年报结果。供应商在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还 需提供能够证明印刷经营许可证真实性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不限于:国家有权机关网站查 询结果、国家有权机关公示信息截图、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盖章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还 需列明材料出处,包括查询网址、路径、出具机关、联系电话等,便于我行后续核验使用。我行核验过程中,如发现提供材料与列明出处不一致的,无法核实的,对材料真实性存疑的,有权认定为该项未响应我行采购需求。 3.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及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同时供应商所持有的机器设备必须满足所有凭 证类型的印制需求。供应商在提供体系认证的同时,还需提供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的查询结 果。提供的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近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银行业类似凭证类项目业 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1.提供案例合同原件;2.如果提供入围协 议,以供货单为评审依据,业绩有效时间以供货单时间为准;3.多个合同案例中的采购方如 果为同一单位,则按一个业绩认定)。 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2.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 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 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七、其他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采购人)就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普通凭证印刷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0686-24300A251250N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我行拟选聘三家凭证印制供应商,负责承印我行普通凭证,并由供应商将 印制完毕的凭证,按照订单需求进行分拣、合箱,在时效内运送至指定地点。我行拟开发凭 证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订单、配送订单、售后等数据的交互,供应商需配合我行实现系统对 接、测试和日常操作。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 被拒绝。 授予合同:3 家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 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设置机具测试环节,具体测试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3 家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 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本项目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进行磋商及评审,请供应商授权代表预留充足的时间,以确保采 购顺利进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或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年报结果。供应商在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还 需提供能够证明印刷经营许可证真实性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不限于:国家有权机关网站查 询结果、国家有权机关公示信息截图、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盖章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还 需列明材料出处,包括查询网址、路径、出具机关、联系电话等,便于我行后续核验使用。我行核验过程中,如发现提供材料与列明出处不一致的,无法核实的,对材料真实性存疑的,有权认定为该项未响应我行采购需求。 3.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及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同时供应商所持有的机器设备必须满足所有凭 证类型的印制需求。供应商在提供体系认证的同时,还需提供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的查询结 果。提供的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近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银行业类似凭证类项目业 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1.提供案例合同原件;2.如果提供入围协 议,以供货单为评审依据,业绩有效时间以供货单时间为准;3.多个合同案例中的采购方如 果为同一单位,则按一个业绩认定)。 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2.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 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 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 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起至 2024 年 07 月 11 日,每日 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发售,流程如下:1.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 择“标书购买信息填报”,搜索项目名称,按提示流程填写信息并提交。2.待我司工作人员 审核通过后,请再次进入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状态查询及支付”,按提示进行付 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3.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会将本项 目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登记邮箱。 采购文件售价:1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项目说明会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供应商介绍 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响应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 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会提供样品,如供应商需要样品,可联系招标代理 获取。联系方式:010-85343425 会议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 10:00。 地点:线上会议(腾讯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会提前将入会方式通知各供应商。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0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 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3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 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文件不予退还。 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10-65154364 举报邮箱:xfhcjcb_bj@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联 系 人:刘任、宋健、辛晓琳 电 话:010-85343425 电子信箱:liuren@cbwtc.com 开 户 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支行 帐 号:319467058169 行 号:10410000430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联 系 人: 刘任、宋健、辛晓琳 电 话: 010-85343425 电子邮件: liuren@cbwtc.com Q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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