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三丘田稀土矿山开采劳务承揽(项目编号:GZCC2024-GZ-G008)的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c2024-gz-g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天红0797-84897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三丘田稀土矿山开采 劳务承揽(项目编号:GZCC2024-GZ-G008)的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CC2024-GZ-G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三丘田稀土矿山开采劳务承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若采用除杂沉淀工艺并交付碳酸盐稀土控制价为83500元/ 吨,若采用氧化镁富集工艺交付氢氧稀土富集物则控制价为73000元/吨,招标人为中稀江 西稀土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定南县三丘田稀土矿。2.承揽内容:开采劳务承揽方为采购人提供 稀土开采劳务承揽服务,按指定的稀土生产工艺向采购人交付合格的稀土矿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碳酸盐混合稀土、氢氧稀土富集物)和工艺除杂沉淀物(包括预处理后的渣头)。3.控 制价根据产品类型设定两个标准,若采用除杂沉淀工艺并交付碳酸盐稀土控制价为 83500元 /吨,若采用氧化镁富集工艺交付氢氧稀土富集物则控制价为73000元/吨。具体详见采购项 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核通过的矿山工程(矿山采掘施工、 矿山开采类)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技术团队,能满足至少3名以上矿山类工程师或 大专以上采矿、选矿等矿山类技术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 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到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下同)09: 30-11:30,14:30-17:00,在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明)、 对应资质及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线上报名的,投标人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50612473@qq.com 邮箱,同时 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星海天城 5# 楼10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星海天城 5# 楼1001室) 七、其他 1.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 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或被视同无效投标。 2.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 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出席开标大会,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 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 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响应报价即可,任 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 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 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 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金支行,账号:2823000103080000989),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 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 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 汇的时间要求。 5.付款方法:开采劳务承揽费用根据开采出的混合稀土氧化物(折92%REO)产品量作为计 付依据,结算单价实行定额承揽费计价(含税,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揽价 格与稀土市场行情无关。 6.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36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797-8122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星海天城5#楼1001室 联系人: 王天红 电 话: 0797-8489786 电子邮件: 2506124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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