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3-2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十一局、大桥局、二十四局北沿江、二十四局海太、十一局江阴靖江隧道、十四局南京NO.2022G18地块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3-28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3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6+571~DK47+041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0.47公里。含上海特大桥桥长6.5公里、太仓站特大桥桥长0.7公里、太仓特大桥桥长11.4公里、南沿江至沪渝蓉场联络线特大桥桥长2.82公里及沪渝蓉场至南沿江联络线特大桥桥长1.82公里,路基工程长度1.72公里、太仓站。设2#梁场承担标段内764孔箱梁制、运、架。无砟无轨道施工,设CRTSⅢ型板场1处(供应范围项目起点至DK62+402)。工程造价:34亿元,合同工期为60个月。
1.2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海太过江通道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代建单位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项目概况:海太过江通道(公路)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位于海门区天补镇补南村,线路全长1.5km,起始桩号为K40+787,终止桩号为K42+287,节点位于沪陕高速公路的南侧,宁启铁路海门站西侧,处于南通东站与海门站区间,距南通东站19.6km,距海门站约5.4km。全部为桥梁段,共13联,是主线跨沪陕高速公路特大桥的一部分。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桥梁单幅宽度17.3m,设计速度120km/h。涉铁段1~3联(K40+787.124~K41+153.634)全长366.51m,其中第一联采用(22.51+40+2×30)m预制组合箱梁跨越宁启及通海港铁路,道路设计线与宁启铁路相交处铁路里程为K301+410.103(511#~512#铁路墩之间),公路桩号为K40+838.188;道路设计线与通海港铁路相交处铁路里程为DK4+617.505(124#~125#铁路墩之间),公路桩号为K40+855.957,道路设计线与宁启铁路法线夹角为117°。非涉铁范围段第4~13联(K41+153.634~K42+287.134)全长1133.5m,桥跨布置为:(27+26.5)+3x(4x30)+2x (3x35)+5x30+3x (4x30)m,除第四联(27+26.5)采用装配式PC箱形简支梁外,其余第5~13联均采用装配式PC箱形连续梁,除第四联桥梁角度为107/100°/90°外,其余联桥梁角度均为90°。本标段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梁附属结构(包含支座、伸缩缝、防撞护栏、桥面混凝土铺装层、防水层、桥面排水、防抛网),铁路电力设施迁改等。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月。
1.3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概况: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主线均采用桥梁形式,桥梁标准宽度为 33.1m。起点顺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引线,芙蓉大道至南云路段利用规划廊道(规划西外环路线位),之后在锡澄运河东北侧穿越,上跨锡澄路、下穿在建南沿江铁路及规划盐泰锡常宜铁路、上跨新长铁路及改建新长铁路,与沪武高速交叉,终于徐霞客大道,全长 11.5km(主线均为桥梁)。全线共设置互通 2 处,分别为南闸互通、徐霞客枢纽(复合式互通)。
项目开工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1.4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概况: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3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6+571~DK47+041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0.47公里。含上海特大桥桥长6.5公里、太仓站特大桥桥长0.7公里、太仓特大桥桥长11.4公里、南沿江至沪渝蓉场联络线特大桥桥长2.82公里及沪渝蓉场至南沿江联络线特大桥桥长1.82公里,路基工程长度1.72公里、太仓站。设2#梁场承担标段内764孔箱梁制、运、架。无砟无轨道施工,设CRTSⅢ型板场1处(供应范围项目起点至DK62+402)。工程造价:34亿元,合同工期为60个月。
1.5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工程预付款及计价工程款。项目概况: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9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11+585~DK241+05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9.46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黄桥高架站)29.46公里。设9#梁场承担标段内857孔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工程造价:26亿,总工期:1825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1.6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南京NO.2022G18地块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美都枢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一般国有资金。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地铁7号线城河村站TOD开发,位于建宁路街道,建宁路以南、钟阜路以东、熊猫金陵大酒店以西、联运公司以北,与地铁城河村站7号线附属及9号线一个活塞风亭一体化设计,项目包括地下两层(接驳地铁城河村站)、地上三层裙房及一栋 96 米高塔楼(二十三层一类高层建筑),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 20906.61 ㎡,采用钻孔桩围护,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 40963.64 ㎡。项目开工日期:2022-11-0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05-30。
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C01-03、GJX、SN、CY、XC)
GC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⑤质量保证能力: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⑥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2019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ii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iii(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95306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近两年内,任意一年营业额达到10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⑤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如投标人为贸易公司,则公司成立时间不得低于6年,即该公司成立时间应在2017年3月15日前。
SN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CY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
GJX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8万吨及以上的钢绞线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钢厂需在南京市场备案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07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参与过一次招标的投标人,仅提供一次的付款凭证即可,(线下缴纳标书费、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    号:30205988005572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SHJC-2023-28 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需在云采平台上传付款凭证后下载标书。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049428@qq.com,※若投标人打错账号,需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竞谈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竞谈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现场一至两轮竞谈,若最终报价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继续竞谈。
开标地点:中铁十五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苏州VIII-TS-09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与灯火巷交叉口中铁十五局。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现代农业园海棠路一号
联系人:温中
联系方式:17351683379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锡澄路886号
联系人:万成成
联系方式:18696225097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海太过江通道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
地址:海门区天补镇补南村
联系人:陆秀峰
联系方式:15252911991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蒲头镇汉东村一组100号
联系人:金友钢
联系方式:17853917066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南京NO.2022G18地块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宁路与钟阜路交叉口
联系人:温学家
联系方式:18018025523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
联系人:杨凯
联系方式:18792979394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8801588815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材
GC01

205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3标项目经理部
500
2
2
水泥
SN

32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500
2
3
钢材
GC02

10792.0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海太过江通道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
500
2
4
柴油
CY

98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500
2
5
钢绞线
GJX

43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500
2
6
钢材
GC03

2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南京NO.2022G18地块项目经理部
2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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