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b-2023003
预算金额28.3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警官1588319463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女士1820826867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老年活动中心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老年活动中心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ZJYB-2023003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老年活动中心改造项目

三、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屏区老城区保安路,共1包,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拟采购供应商一名为老年活动中心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29.5m2,拆除原有门窗、部分砖砌墙体、地砖地面、瓷砖踢脚线、墙砖墙裙、涂料墙面、矿棉板吊顶,新做砌体墙、构造柱、圈梁、过梁、300×300×10mm厚防滑地砖地面、800×800×10mm厚普通地砖地面、20mm厚黑金沙大理石门槛石、石膏板吊顶、木纹铝方通吊顶、20mm厚木纹护墙板、乳胶漆墙面、成品PVC防撞扶手,新安实木门带套、防盗门、铝合金平开门、60系列铝合金玻璃窗等。

四、资金情况:28.3万元,已落实。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还须具备的其它特定条件:

2.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

(1)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1876837581@qq.com。

注:《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八、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九、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600元;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交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比选保证金递交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 户 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

银行账号:23301201000005871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本磋商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金盾街1号;

联 系 人:肖警官;

联系电话:158831946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208268674。

二〇二三年二月

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盖章页.pdf
附件下载: 购买文件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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