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202123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166号包河花园D区7幢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78618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咏梅(组长)、卞大梅、岳德鹏、田春元、胡启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14000.00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路与汴河路交叉口磬云大市场9栋2单元3205室,联系电话:1585570056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城乡住房和建设委员会5楼
联系方式:高部长 18055770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磬云路与汴河路交叉口磬云大市场9栋2单元3205室
联系方式:李倩 158557005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倩
电 话:158557005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2021年07月15日
附件:安徽康泽
技术参数附件
人力资源家具采购招标文件
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