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泉市贤良路(新华街至环城东路段)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46.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建招2024-92a35号
预算金额2046.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0578-77616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78-7121468
中标公司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46.28万元
中标联系人饶美霞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2A35

工程名称:龙泉市贤良路(新华街至环城东路段)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开标时间:2024年1204

项目业主: 龙泉市瓯江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人: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异议):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1603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1468

中标候选人: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饶美霞      证书编号:2332013202317722  

预中标价:大写贰仟零肆拾陆万贰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20462896.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瓯江建材有限公司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04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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