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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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E1-18-2024-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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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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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皖E1-18-2024-023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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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含山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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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2402-340522-04-05-85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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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4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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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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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栋楼101室 徐学山、13705655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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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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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6/25 9:00:00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规划方案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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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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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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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 |
投标工期 |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规划方案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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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交口盛世大厦A座2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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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费率(%) |
946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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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志荣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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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30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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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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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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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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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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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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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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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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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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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学山,1370565519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中标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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