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圆瑛爱国教育基地工程一期)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圆瑛爱国教育基地工程一期)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E3509220902100247002)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圆瑛爱国教育基地工程一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更正如下:
2、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04月08日17:00;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04月09日17:00。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高祥路 7-1 号,邮编:352200
电话: 0593-3921968
联系人:包钦 余春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金岩路56号A1栋4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991325
联系人:鄢炜
日 期:2023年04月03日
(招标编号:E3509220902100247002)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圆瑛爱国教育基地工程一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更正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完整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料,且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营业执照 |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类似工程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和1.4.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3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3.2.3、3.2.4条款和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2.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3.4.2、4.1.5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主体工程分包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偏离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编制与加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2、4.1.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解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3.2.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3分 承包人建议书:5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5分 工程业绩:3分 资信部分:14分 | |||
5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10%~12%(含10%,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 设计费:391923元。 | |||
6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
项号 |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7 | 2.2.4(1) | 工程总承包部分报价评分 (73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 2.2.4(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5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 1.图纸 | 根据提供的图纸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情况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 C1(满分100分) | D1(20%) | ||
| 2.工程详细说明 | 根据工程详细说明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 C2(满分100分) | D2(20%) | ||
| 3.设备方案 | 根据设备方案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 C3(满分100 分) | D3(20%) | ||
| 4.设计方案投资估 算(工程造价)合 理性的优化 | 根据设计方案投资估算(工程造价)合理性的优化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 C4(满分100 分) | D4(20%) | ||
| 5.施工图设计进度 | 根据施工图设计进度的快慢与合理性分别进行评分 | C5(满分100 分) | D5(20%) | ||
8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5分) | 评审子项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 1.总体概述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等进行评分。 | E1(满分100分) | F1(40%) | ||
| 2.设计管理方案 | 对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管理方案,包括组织架构、流程管理、进度控制等进行 评分。 | E2(满分100分) | F2(30%) | ||
| ||||||
| 3.施工的重点难点 | 投标人指出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重难点,并针对其难点提出合理对策的。 | E4(满分100 分) | (30%) | ||
9 | ||||||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10 | 2.2.4(4) | 业绩评分标准 (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提供1 个得1.5分,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3)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 ||
11 | 2.2.4(5) | 资信评分标准 (14分) | 1.企业资质资格(2分) | 1.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土工实验室且取得CMA认证;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得分2分。 | ||
2.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①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拟派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得分2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3.企业信用评价(10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市政工程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2、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04月08日17:00;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04月09日17:00。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古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高祥路 7-1 号,邮编:352200
电话: 0593-3921968
联系人:包钦 余春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金岩路56号A1栋4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991325
联系人:鄢炜
日 期: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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