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
4
天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地籍修补测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czj-2024-1106
预算金额
25万元
招标公司
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联系人
吴老师0816-229537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丁老师028-84595370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8
公告正文
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ZJ-2024-110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每年不超过25万元,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不超过3年。 招标人为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及时准确支撑绵阳市市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快速有效的办理有权机 关查封限制业务,需对已有产权而没有权籍矢量数据的宗地进行地籍测绘。绵阳市市辖区地 籍修补测项目,测区范围为市辖区(不含安州区)。项目总费用不超出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含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 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请在单位介绍信上注明报名联系人电 话、邮箱、多包项目注明购买的包号)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28- 8459537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本项目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拟对绵阳市市辖 区地籍修补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CZJ-2024-1106 2.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 3.采购人: 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每年不超过25万元,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 签,续签不超过3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采购绵阳市市辖区地籍修补测项目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含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 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1月 08 日-2024年11月12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 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2楼207号;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 区11楼】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 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 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请在单位介绍信上注明报名联系人电话、邮箱、多包 项目注明购买的包号) 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28-84595370。 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 506724979@qq.com, 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 误后,以邮件回复告知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网络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交到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宏济 新路5号SOHO商务港2楼207号;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 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 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 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1号本项目开标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兴东路133号4楼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816-22953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2楼207号,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B区11楼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 028-8459537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丁嘉〖签名) N A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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