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国有林场规模化经营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409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国有林场规模化经营项目林地整理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彦县森裕农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巴彦县森裕农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国有林场规模化经营项目林地整理施工
2.2建设地点:巴彦县
2.3建设规模: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其中:龙泉林场2330亩、黑山林场2240亩、双鸭山林场1430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8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 |
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其中:龙泉林场2330亩、黑山林场2240亩、双鸭山林场1430亩)。 |
8706843.81 |
2.7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3近年完成的业绩最低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未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未被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单位,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5.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2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或为本项目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136677201
招标人:巴彦县森裕农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先生
电 话:138360409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94号东方亮写字楼10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686857804
邮 箱:hljzgj031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