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芜湖市中医医院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二次招标)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JZB-201910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A座202-10室
中标金额:12051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伟、徐礼英、郑世平、后翔、操咏露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535960753
招标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18225533922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4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务中心A4座728 ,联系电话:18225533922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情况: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基地职工家属区供热业务分离移交项目-锅炉设备改造项目、时间:2019年4月9日、合同金额:489.6万元
2、项目名称: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分公司超低氧燃烧器改造项目、时间:2018年8月7日、合同金额:46万元
3、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锅炉低氧改造项目、时间:2019年9月21日、合同金额:74万元
废标情况:
1、公司名称:科盟能源(扬州)有限公司;情形描述: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未盖章;依据条款、法规:招标文件通用部分1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公司名称:广州银鹿热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情形描述:无验收及其他要求承诺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依据条款、法规:招标文件通用部分12.11款;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3、公司名称:珠海安邦工程有限公司;情形描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依据条款、法规:招标文件通用部分12.11款;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公司名称:合肥星火锅炉有限公司;情形描述:无主要产品成交承诺函,不符合采购需求第6条;依据条款、法规:招标文件通用部分12.11款;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特此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