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二食堂电缆扩容及配电改造工程的答疑与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温州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补充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0.4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供电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国家电网地方供电公司或地方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地方供电监管部门出具的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或受电工程竣
 工检验意见单);缺一不可。
(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或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
10.4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国家电网地方供电公司或地方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地方供电监管部门出具的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或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缺一不可。
(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或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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