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石港镇污水处理厂小型生态缓冲区工程(第二次)
金额
10.0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褚子彧15152880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通州区石港镇污水处理厂小型生态缓冲区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石港镇污水处理厂小型生态缓冲区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志田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0.0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100800.00元;
2.1.4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通州区石港镇污水处理厂小型生态缓冲区工程(第二次),包含不限于原木桩驳岸、边坡整治、栽植水生植物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不接受由于承包人对于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
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2 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3 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4日15时30分。
4.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15时30分。
5.2提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二次招标,如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或经资格审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开评标:
情况一:当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用原有招标方式进行开评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情况二:当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后生效,投标人受其约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渔湾中路
地  址:
崇川区外环北路488号金贸国际2501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人:
褚子彧
电 话:
18260520335
电  话:
151528802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