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家渡街道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工程
金额
87.2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尤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帆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煜568836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恒帆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委托,通过竞争性磋商

方式采购 曹家渡街道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工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家渡街道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对曹家渡街道辖区内,万航渡路676弄50号、垃圾厢房工程改造-长宁路155弄

35号、垃圾厢房工程改造-怡乐花园、垃圾厢房工程改造-余姚路318弄、垃圾厢房工程改造-康定

路1201完成垃圾厢房及周边环境设施的施工改造以及信息化设备及功能的升级改造。

3.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62个日历日

5.项目预算:87.2283 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87.2283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投标价格优惠比例:5%;

5. 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6.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需在上海市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

盖公章)

1.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上午10: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上述时间内

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

受理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五、磋商文件售价:8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定路1108号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尤老师 52287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恒帆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联系方式:何煜 56883677、1339106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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