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2023427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 00 : 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五通一平及施工准备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人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签订合同主体为项目单位)。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实施煤电联营、替代扩建,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预留脱碳用地,不考虑机组再扩建的可能,实施绿色高效机组扩容量替代建设,不仅能够继续提供本地电源装机和备用容量,减缓上海电网“十四五”末期的电力缺口影响,一定程度上缓解上海电网中远期的供需矛盾,为上海这个特大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持。而且通过大幅降低供电煤耗、主要污染物及碳排放,实现煤炭的清洁低碳、高效节能利用,符合国家节约能源和绿色生产、低碳发展的战略要求。充分利用电厂现有场地、已建部分设施和人力技术资源,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建设周期。本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非常显著。此外,本工程公用机组采用火电深度调峰技术,有助于在高受电比例的背景下,增强上海电网调峰能力,保障上海电网安全运行。
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五通一平及施工准备工程计划2023年11月30日开工,工期暂定180天。
招标范围:
(一)拆除及清理部分: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厂区范围内的原有地面及地下建、构筑物(含地下管线)的拆除清理、运送出厂并负责处置(含拆除施工的政府备案工作);(2)厂区范围内原有桩基的定位复测及桩头破除。
(二)五通一平部分
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围墙、供水、排水、供电和通讯、临建等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综合试桩和复合地基试验部分:
试桩区专项勘察、试验桩体施工、成孔质量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水平静载荷试验、桩的高应变和低应变动测、打桩过程中的土塞高度测量及打桩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等。
(四)老桩检测鉴定部分:
本工程老桩检测鉴定主要涉及桩型、桩长复核和基桩检测(完整性、强度、耐久性等方面)。含桩型和桩长复核;桩身完整性;桩身承载力检测;耐久性检测。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五通一平及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的开工时间以业主或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上海宝山区宝钢股份厂内,在宝钢电厂现状1#~5#机组的南侧石灰焙烧区已停产的部分区域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的企业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2.3 投标人须具有:
3.3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国内至少1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五通一平总承包业绩(应含五通一平设计及施工),或1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EPC总承包业绩(含五通一平或类似工作),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注:包含以联合体方式取得的业绩)。
3.4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至少担任过600MW机组的五通一平总承包(应含五通一平设计及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含五通一平或类似工作)副经理及以上业绩,同时承诺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证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施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专职安全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同时承诺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9 : 00 : 00 至 2023 年 11 月22日 16 : 00 : 00 。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9 : 00 : 00 至 2023 年 11 月22日 16 : 00 : 00 。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 00 : 00 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 00 : 00 ,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东方路899号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方式:18017211085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赵经理
电 话:010-84293812 13716095156、010-84293448
联系人电子邮箱:1277549780@qq.com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