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zc-2023060151-xy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盱眙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都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晖159491554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受盱眙县公安局的委托,江苏都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ZC-2023060151-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招标范围: 包含便携式拉曼光谱仪、肉类快速鉴别仪、食品药品现场勘验化验箱、前处理设备及辅助检测装备、实验室家具部分、仪器配套试剂等设备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工期: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③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9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8 月 16日至2023年 8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9 月6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大屏显示)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1.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招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②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
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1/lawinfo.html
③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公安局
地 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110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话:1995239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都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金源北路18号万豪国际商业广场4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谢 晖 电话:15949155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主任
电 话:19952392779
(招标文件二次)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docx
招标文件盖章页.pdf
交易公告.pdf
公告盖章页.pdf
受盱眙县公安局的委托,江苏都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 6日0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ZC-2023060151-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招标范围: 包含便携式拉曼光谱仪、肉类快速鉴别仪、食品药品现场勘验化验箱、前处理设备及辅助检测装备、实验室家具部分、仪器配套试剂等设备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工期: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③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9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 |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2) | 授权委托书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受托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2 | 承诺书(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3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该项目的经营范围)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4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
5 | 不接受联合体 |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8 月 16日至2023年 8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9 月6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大屏显示)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1.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招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②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
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1/lawinfo.html
③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公安局
地 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110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话:1995239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都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金源北路18号万豪国际商业广场4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谢 晖 电话:15949155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主任
电 话:19952392779
(招标文件二次)盱眙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docx
招标文件盖章页.pdf
交易公告.pdf
公告盖章页.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