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安及环保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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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3099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安及环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099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安及环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安及环保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22号)核准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2】4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344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1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途径海兴县、渤海新区黄骅市。2.1.2建设规模:项目起自G18荣乌高速鲁冀界漳卫新河特大桥,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海兴县苏基镇、赵毛陶镇,黄骅市黄骅镇、羊三木回族乡和吕桥镇,止于G18荣乌高速冀津界子牙新河特大桥,全长69.067公里。全线原位改建海兴、石黄(枢纽)、黄骅北和吕桥4处互通式立交,利用在建的南大港互通式立交。采用半幅断交半幅施工,半幅保通的方案。项目现状为双向四车道、六车道高速公路,原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两种路基宽度,其中起点漳卫新河特大桥、海兴服务区、海兴互通、黄骅北互通、渤海新区服务区、南大港互通、吕桥互通、终点子牙新河特大桥等段已按六车道实施,长度17.512公里,路基宽度为34.5米;其余主线段落路基宽度为28米。2.1.3技术标准: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2.1.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1个月,其中施工期1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8月份,预计交工时间2025年12月份,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0 09:00至2024-08-04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成上传时间即为递交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jfjt.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代理费收费标准:GHL-01标段30000 元、GLS-01标段10000元、BZ-01标段10000元、FX-01标段10000元、BX-01标段10000 元、SPZ-01标段10000元;付费主体: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同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8695562 电子邮箱:czjtjztbjd@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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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交安及环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补遗书(第01号)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7月30日。 二、补遗书内容: 1、各标段补充了安全设施设计说明、声屏障设计说明、限高门架结构图,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投标标段进行使用,补充内容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单侧60公里(或双侧30公里)”解释如下:如业绩网页查询截图中未体现单侧或双侧公里数,则视为双侧公里数。三、补遗书发布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jfjt.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 系 人:邓楠 电 话:0317-5639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人:侯玉阳、白春慧、常泳波 电话:0317-2080151 电子邮箱:hxzb031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