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以关于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兰高新管经字〔2022〕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6713m²(约合160.07亩),总建筑面积349400m²,地上建筑面积约266400m²,地下建筑面积约83000m²。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49400m²,地上建筑面积约266400m²,地下建筑面积约83000m²,机动车停车位2668个。建设内容包括服务促进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孵化中心、国际技术交流中心、配套服务用房、公用辅助工程以及水、电、气、暖等配套管网工程。
1.3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九路以南,纬二十路以北,经四路以东,经十路以西范围
1.4标段划分: 不划分 ;
1.5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67126.95万元;
1.6服务范围:协助业主审核概算、根据施工承包确定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审核施工图预算,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完整结算报告(每季度做一次分部工程结算,并出具阶段性结算报告);工程暂定价和暂估价的询价、认质、定价及审核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二审(如果有)和工程决算。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需造价咨询管控服务的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1.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或安装专业)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成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且须承诺常驻施工现场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05月开始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2.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05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书为准),同类项目认定标准: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2.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或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2.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格式自拟);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5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 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CZR 格式一份、 NGEF 格式一份、 SNGEF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与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1258号科技孵化大厦17楼
联系人:孙工 李工 联系电话:0931-5196013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81 号供热站附属楼 3 楼 305 室
联系人:曹亚璇 张 婷 联系电话:13919983102
(3)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76714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招标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1258号科技孵化大厦17楼
联系人:孙工 李工
联系电话:0931-5196013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81 号供热站附属楼 3 楼 305 室
联 系 人:曹亚璇 张 婷
电 话:13919983102
3、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76714
2024年 05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