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砀山法院中间库及无纸化办案模式运行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4047a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砀山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世伟1505672659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法院中间库及无纸化办案模式运行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40522
原文链接

砀山法院中间库及无纸化办案模式运行服务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P-SZCG2024047A

项目名称:砀山法院中间库及无纸化办案模式运行服务项目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0层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万元整(700000.0元)

评审得分:99.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砀山法院中间库及无纸化办案模式运行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砀山县人民法院(负责对砀山法院服务期内院本部立案并办理的审执类(每年约 1 万件)案件提供材料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精细化编

目、中间库管理(卷宗存取)、电子卷一键转档、纸质卷宗整理(卷宗排序、打页码、目录)和档案装订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负责对砀山法院服务期内院本部立案并办理的审执类(每年约 1 万件)案件提供材料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精细化编目、中间库管理(卷宗存取)、电子卷一键转档、纸质卷宗整理(卷宗排序、打页码、目录)和档案装订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

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见“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太乐(组长),梁西陈,王璐鑫,马素灵,王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3层,联系电话:1505672659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砀山县人民法院

   址:砀山县政务新区砀郡路 310 号

联系方式:18155773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3层

联系方式:15056726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世伟、尚向来

电   话:18155773179、1505672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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