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30分0秒
-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4分0秒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7-04 15:35:47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0分
-
-
招标人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7-04 15:53:1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7-04 15:59:1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
项目名称 |
红旗路、九华北路、向阳路、双闸路、上闸路等路段排水体系整治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18GC2024SZ2766 |
|
标段名称 |
红旗路、九华北路、向阳路、双闸路、上闸路等路段排水体系整治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18GC2024SZ276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惠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小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
|
投标费率(%) |
0.2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胡旭亭 |
|
证书编号:4403369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约为180个日历天)。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0.2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廖新华 |
|
证书编号:35020881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约为180个日历天)。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鑫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
|
投标费率(%) |
0.24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刘渠 |
|
证书编号:33036362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同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约为180个日历天)。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21% 2、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三 3、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相同,信用分相同,报价相同,依据招标文件随机抽取,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鑫浩.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互华.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鑫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