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汕头市潮阳区练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潮阳城区护城河风貌带提升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7-28 17: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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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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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练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潮阳城区护城河风貌带提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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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23]11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304-440513-17-01-495550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城北五路工业区东13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石珠园二期西栋3楼333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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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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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3848812、0754-8213188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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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两侧河岸堤下城区道路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后统一加铺沥青罩面,提升现状检查井及雨水口,重新划设交通标线;对护城河河堤破损的人行步道进行破除后重新铺设,对现状破损护栏进行修复;对现状绿植带进行抽疏改造,根据现状情况改造砖砌树池、更换树池压顶、增补灯具等。项目估算总投资7354.0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9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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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统筹各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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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施工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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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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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的承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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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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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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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5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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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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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8月01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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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8月02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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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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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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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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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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