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45.5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4112019000210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谢贤和
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罗成娥0812-2911927
中标公司四川鸿宇英联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45.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11201900021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代理机构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成娥,0812-291192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20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2-5109232 |
项目联系人 | 谢贤和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2-510923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15 15:42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11-14 09:30 |
中标日期 | 2019-11-14 19:0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10-25 09:30 |
总中标金额(元) | 14559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1)院区内清扫保洁服务(医院建筑面积33661m2);(2)配送工作;(3)院内明沟暗沟疏通,污泥井清运保畅、室内外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的疏通保畅。卫生间、洗手池下水管道疏通;(4)窗帘、隔帘拆、装工作;(5)秩序维护工作;(6)病区增减病床的搬运、陪伴床的租赁及灯具、空调清洁工作;7)医院“爱国卫生”的相关工作(包括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平时迎检)。;数量:7;单价:1455900元;服务要求:详细要求见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鸿宇英联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7层7号;中标金额:14559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邹忠贵;陈益华;曾喜生;谢贤和;张震宇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预算:RMB160万元。 2、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括:(1)院区内清扫保洁服务(医院建筑面积33661m2);(2)配送工作;(3)院内明沟暗沟疏通,污泥井清运保畅、室内外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的疏通保畅。卫生间、洗手池下水管道疏通;(4)窗帘、隔帘拆、装工作;(5)秩序维护工作;(6)病区增减病床的搬运、陪伴床的租赁及灯具、空调清洁工作;7)医院“爱国卫生”的相关工作(包括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平时迎检)。详细要求见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时请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合同履约期间,除国家或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基数以及相关费用调整外合同总价款不变。 (2)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服务。凡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均应纳入物管费用范畴,否则,以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其中包括员工的工资、保险、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材料费用包括保洁工具、设备、清洁耗材、消毒用品(按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标准和药品)、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垃圾桶(娄)及塑料袋、服装、相关标识标牌等一切费用。 (4)本项目所需物资(各类消耗品、服装、通讯设备等)由中标单位自己采购。 (5)除上述费用外,投标人还应考虑与本项目有关的有可能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凡因投标人未报的,在以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即漏报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须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被拒绝。 (7)医院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由中标单位经营、管理;收益归物业公司,抵扣部分物业管理费用,收益多少由投标人自行评估。 4、服务期限:1年(1年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5、付款方式:分十二个月支付;于次月 10 日前按考核结果支付上月款项。 6、验收方式:采购人每月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表》中的考核细则对中标单位进行打分,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为一级服务标准,不奖不罚;平均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每低1分则扣当月0.5%的服务费,累计最多不超过5%;平均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满意度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且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招标文件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9d6dfa5df9016dfd09b3f804e1.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K702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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